欢迎访问社会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政策法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签约家庭医生的超转人员取消首诊转诊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签约家庭医生的超转人员取消首诊转诊的通知

时间:2024-06-29 12:52:29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京人社超转发〔2024〕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措施》(京卫基层〔2023〕22号),规定签约城乡居民医保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取消首诊转诊政策。为进一步方便超转人员就医,现对签约家庭医生的超转人员取消首诊转诊,具体通知如下:

  一、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后超转人员自愿续约或选择其他适合的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二、超转人员已签订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取消首诊转诊限制,可直接到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及中医、专科和A类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未签订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需医保基金分担的30元,由超转资金支付。其他分担机制与《关于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卫基层〔2021〕26号)一致。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公报PDF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406/t20240624_37253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舆情网 shyq.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2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
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